2004年12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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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消协公布十大霸王条款
保险公司“高声喊冤”
张艳丽

  据《北京青年报》中消协公布了保险业十大霸王条款,在保险业引起强烈震撼,一些保险公司高声喊冤,表示被曝光的一些格式条款实在不是“霸王条款”。
  一位长期从事保险精算工作的研究人士昨天称,保险公司对长期健康险费率进行调整是一种正常的行为。一般情况下,保险公司不会无故变动费率,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比如疾病率提高了,会有必要提高某种健康险产品的费率水平。一般来说,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时,必须把这样的可能性明确写入保险条款,并得到消费者认可后才能签合同。而消费者在买保险前也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,否则中途解除合同对自己是不利的。但他指出,所有的约定都应该明确写在合同之中,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即表示认同这些条款。(张艳丽)